重整受理后多长时间申请债权,相关法律规定

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,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,应该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所以申请破产重整的期限是15天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十条规定,人民法院有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,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,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。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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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申请债务重组后,期限为六个月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,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七十九条
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,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。
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,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,有正当理由的,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。
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,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,并宣告债务人破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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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受理债务重组的时间,可以参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,一般是十五日内,但是债务人如果有异议的,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,而法院应当在异议期满之日起的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十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十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十条
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。
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,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。
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。
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十五日。
第七十条
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,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。
第七十一条
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,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,并予以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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